央廣網北京4月8日消息 (記者韋雪 周益帆)據中國之聲《新聞晚高峰》報道,今天,中國之聲持續關註了河南鄭州的楊先生遭遇的一場蹊蹺拍賣:他通過法院拍賣,競拍到了鄭州市中牟縣三處總計三千多平米的房產,然而,在查詢之後卻發現,自己拍下的房產,土地證竟然是偽造的,而更為蹊蹺的是,這個偽造的土地證曾經辦出了貨真價實的房產證。
  根據楊先生的描述,他找朋友去土地局查土地證號,發現土地證是假的,土地證登記的使用面積和位置都跟自己競拍的房產對不上。後來,經過中牟縣國土資源局確認,楊先生拍下的房產所在的土地,土地使用證的權利人另有其人。
  中牟縣房管局法制科張科長:人家當時是通過正當手續辦理的房產證。
  楊斌:假土地證辦真房產證,我都不知道你作為政府登記部門,咋說出這樣的話?
  張科長:當時是這樣,當時她來辦證的時候,不知道她用的假土地證。
  楊斌:根源在於你們給她辦證。
  張科長:在於她申請了。要是她不申請,我們也不會給她辦。她提供虛假材料,她得承擔責任。當事人該承擔,趙玉娣該承擔責任。
  楊斌:誰去追究她的責任啊?
  張科長:我們也是受騙者。
  房管局方面表示當事人提供假材料,房管局也是受害者。那麼楊先生拍下的這些房產該如何處置?
  中牟縣房管局表示,房產處於法院查封狀態,他們通過行政手段無法註銷。因此,楊先生又來到中原區人民法院尋求幫助,接待他的,是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史紅旗。
  楊先生:應該是委托拍賣前,咱應該是調查過,她的土地證是假的,或者她沒有這個土地證,已經知道這個情況了。
  法官:當然知道啊。賣的就是賣的這個房子。
  楊先生:可是這個土地證是假的,你們又不是不知道。
  法官:沒有土地證,我們只賣房子。
  楊先生:那房子能正常使用嗎?你們也不管。
  事到如此,楊先生只希望能退回自己的20萬押金,於是他以“標的物存在重大瑕疵”給河南拍賣行有限公司和河南省產權交易中心遞交了《退款申請》,無奈,申請沒有得到受理。2月20日他還收到了拍賣行的《催款通知書》。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史紅旗說,不僅楊先生押金退不回來,房產還要再次進行拍賣。
  楊先生:20萬保證金不給,下次拍的差價,我還得補,然後這一次拍賣佣金我還得付。
  法官:要說你虧了!這個事咱倆在這兒說的,都是你自己造成的。
  楊先生:我要是知道有這個情況,我肯定不舉牌啊!
  法官:人家本來是準備多少錢拿走的,你漲了一百多萬。
  楊先生:我也是正常的競價呀!
  法官:拍了你拿走唄!
  楊先生:我拿走,它是不合規的。你給我過戶。
  法官:我賣給你,保證給你過戶就行了,你不知道,人家都知道。其他參加拍賣的人都知道。
  而銀行方面則表示,當初的房產所有人趙玉娣拿著真的房產證來辦理貸款手續,他們沒有理由懷疑,也不應承擔責任。房管局、法院、拍賣行、銀行等一系列相關方,沒有一個認為自己工作存在差錯,所有的問題都集中到楊先生這裡,河南省產權交易中心工作人員道出了其中原委。
  楊先生:他拍賣之前應該對標的物進行核實,
  工作人員:你知道大家為啥不去核實?
  楊先生:為啥不去核?
  工作人員:核了就擔責任,不核就不擔責任。
  楊先生:那等於說就是明知故犯。
  工作人員:不是明知故犯。有第三方出的東西啊,評估報告是第三方出的。
  楊先生:那算不算一個漏洞呢?
  工作人員:他現在就是這,因為他一旦再涉手就跨界了。
  楊先生:拍賣不會審核,拍賣行也不會審核。
  工作人員:法院也不會去審。法院會說你這個評估咋評的啊?到最後就推到這兒了。
  通過法院拍賣的途徑拍得假土地證、真房產證的房產,事件相關方統統推責,並且法院和房管局還表示,只要楊先生交齊尾款,將協助他過戶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,辦理房產證需要國有土地使用證、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紅線圖等一系列相關要件,那麼,假土地證如何一路綠燈,到達拍賣環節?中國之聲及央廣網將繼續關註。
(原標題:假土地證竟能辦到真房產證 房管局:我們也是受騙者)
(編輯:SN06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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